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批)通报
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
典型案例(***批)的通报
豫建建(2015)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推动各地扎实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按照《河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厅于2014年12月中旬组织六个督导组,对各地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如下:
案例一:河南银马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新乡市中纺佳苑颐和铭郡8﹟楼工程,项目经理李世英;建设单位新乡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牛雪安;监理单位为河南永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玉玮。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无混凝土施工记录,违反强制性标准;二是经抽测,部分楼板厚度偏大,不符合设计要求;三是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四是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消防管道及相应设施;五是施工企业河南银马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含桩基工程、土方开挖等承包内容,但桩基工程、土方开挖等由甲方新乡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直接发包,桩基工程未组织招标,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发包给个人。
案例二:河南省兴城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焦作市中世花园公租房项目8﹟、9﹟楼工程,项目经理庞红星;建设单位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肖志建;监理单位为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到法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行为,所提供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合法。
案例三: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鹤壁市华韵帝景湾9﹟楼工程,项目经理李保伏;建设单位鹤壁金爵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建民;监理单位为河南高达置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高跃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未按照地质勘察单位出具的砂石检验报告要求对基础砂石垫层进行处理,违反强制性标准;二是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三是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单,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到岗履职;四是施工现场实际负责人李茂利提供不出社保证明;五是劳务发包给个人,劳务合同中存在计取周转材料、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大清包)的行为。
案例四:河南鑫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济源市富士花园公租房项目26﹟楼工程,项目经理郑长有;建设单位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负责人孟庆辉 ;监理单位为济源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卢顺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企业河南鑫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限措施予以消除;二是施工现场的通道口、电梯井口、配电箱等危险部位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三是未按规定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水源。
案例五:河南安达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长垣县尚上人家1﹟住宅楼工程,项目经理张旺修;建设单位河南省友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秦自强;监理单位为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任喜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投标文件中发现黄信潮为河南省蒲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人,实际中标单位为河南安达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现场项目实际负责人为黄信潮,提供不出河南安达建设有限公司社保证明。工程支付款凭证中有黄信潮本人签名。
案例六:河南安泰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安阳市龙安产业集聚区公共租赁住房6﹟楼工程,项目经理齐文强;建设单位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负责人杨剑;监理单位为河南恒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贾青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项目经理齐文强未按规定到岗履职,从开工到检查日从未参加过监理例会,资料中不能反映其到岗履职情况;二是现场采用回弹法抽测的二层部分轴线剪力墙现龄期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
案例七: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滑县金地日熠城6﹟楼工程,项目经理杨建波;建设单位山西金地房地产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战胜;监理单位为安阳市鑫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申秀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缺少2014年4月30日基础防水采用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的见证取样单及复试报告;钢筋、混凝土试块等材料未做见证取样记录; 二是现场所使用的钢筋电渣压力焊未按《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要求进行工艺焊接试验;三是钢筋机械连接未按《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进行工艺连接试验; 四是现场采用回弹法抽测的一层部分轴线墙现龄期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五是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六是未审核起重设备备案证明文件,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案例八:濮阳市宏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濮阳市棕榈泉小区21﹟楼工程,项目经理刘志贵;建设单位濮阳棕榈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少华;监理单位为河南海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跃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濮阳市宏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劳务款直接支付给个人,未进行合理说明与劳务公司的关系,涉嫌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个人;二是建筑材料、设备等均由劳务班组采购、租赁,涉嫌违法分包、挂靠。
案例九:河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兰考县叁合名城(五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1#楼)工程,项目经理胡再昌;建设单位河南省***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长兴;监理单位河南会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于伟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未进行工艺试验,不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规定;二是现场采用回弹法抽测的一层部分轴线、三层部分轴线墙现龄期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
案例十:河南华北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开封市欧洲小镇.挪威森林B8﹟楼工程,项目经理王志刚;建设单位开封正开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燕杰;监理单位为河南会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满学。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河南华北建筑有限公司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未经检验就投入使用;二是擅自在起重设备上安装非原厂制造的附着装置;三是将劳务分包再进行转包,且劳务分包中含有大型机械设备。
案例十一: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周口碧桂园一期四批工程94﹟楼工程,项目经理付林霞;建设单位周口碧桂园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彭国强;监理单位为河南元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赵东亮。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没有按照旁站实施细则进行旁站监理;二是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三是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中无安全措施 ,内容不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部分楼层临边未防护;五是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二: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鹿邑县景苑名城16﹟楼工程,项目经理张东;建设单位鹿邑县景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郭劲欧;监理单位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温国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工作面电渣压力焊外观感质量不合格;二是楼梯底板钢筋未伸入支座内;三是检验批验收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没有验收结论,没有验收日期;四是隐蔽验收记录无验收日期、无验收名称、无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编号、无原材料复试报告单号;五是现场所抽检三层、四层部分轴线处剪力墙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六是施工现场没有提供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七是施工单位不能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八是投标及备案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在现场,且监理例会记录签字表上没有他们的签字;九是施工现场实际主要管理人员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职称证书;十是现场不能提供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和资金支付证明;十一是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无编制日期、无编制人、审核审批人签字,内容缺项(安全)过多,无针对性,高空作业、脚手架方案都未经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批已实施;十二是施工现场架体、预留洞口、临边等防护不到位,存在较大隐患未及时消除;十三是总监未审批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现场已实施,又没制止;十四是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没有制止消除。
案例十三: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永城市中豫世纪城星隆国际广场工程,项目经理赵飞龙;建设单位永城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范国庆;监理单位为永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梁剑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一层框架柱几何尺寸偏差大;二是构造柱未端钢筋未伸入支座内,没有锚固长度;三是没有三层钢筋焊接报告,现场已进行施工;四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提供劳务分包合同;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提供混凝土班组负责人、木工班组负责人、瓦工班组负责人、钢筋工班组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证书;六是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备案人员不符,又不能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七是现场不能提供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款项的支付凭证;八是现场不能提供主要周转材料的采购证明;九是现场不能提供工程材料、设备报审表;十是专职安全员无证上岗;十一是未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验收合格登记;十二是未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规范实施监理;十三是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案例十四:河南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商丘市睢县惠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13#楼,项目经理韩建华;建设单位睢县房地产管理局,项目负责人高潮;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卞玉祥。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没有见到同条件养护试块。二是基槽验收没有验收结论。三是是现场签字人员与监理任命人员不一致,总监使用印章签字。四是监理日记与旁站监理记录不相符。五是现场不能提供招标公告(复印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六是现场不能提供材料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七是现场不能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八是现场不能提供主要周转材料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九是现场不能提供劳务分包合同。
案例十五: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驻马店市体育中心工程,项目经理李建国;建设单位黄淮学院,项目负责人张富春;监理单位:北京五环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张富常。检测单位:浙江绿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郑燕。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钢结构超声波探伤检测报告弄虚作假。
案例十六:新蔡县飞亚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新蔡县世际神华科技产业园一期1﹟楼工程,项目经理侯作俊;建设单位河南世际神华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殷观庆;监理单位:河南省海虹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广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作业面现浇板钢筋踩踏变形,绑扎、扭斜、松动;预留孔洞缺少附加钢筋。二是楼梯处混凝土振捣不实,接茬除混凝土松动、裂缝;楼梯板内多处木撑木取出,局部振捣不实。
案例十七: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漯河市恒大名都首期工程1﹟楼工程,项目经理毛学墙;建设单位漯河御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彦民;监理单位: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董小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中标项目经理未到岗,未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二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进驻施工现场,涉嫌出借资质。三是施工作业面处混凝土未到拆模强度强行拆模对混凝土破坏严重,且未进行有效养护。四是现场抽测的部分轴线剪力墙现龄期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
案例十八:河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鲁山县幸福花园住宅小区3﹟楼工程,项目经理秦琳琳;建设单位平顶山市广弘越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延;监理单位:河南成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贯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项目经理未参与工程管理。二是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责,对无专项施工方案监督不严,对较大安全隐患监管不力,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验收。三是因工序颠倒,楼梯平台板钢筋施工时对楼梯间承重墙随意剔凿,对墙体破坏严重,存在质量隐患。
案例十九: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汝州市圣庄园住宅一期3﹟楼工程,项目经理高利国;建设单位创新誉州(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仁增;监理单位: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邓成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现场抽测的一层、二层部分轴线剪力墙现龄期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混凝土构件存在拆模过早、漏浆、涨模、露筋、蜂窝等质量缺陷。
案例二十:许昌中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许昌市中原饭店工程,项目经理马仙芳;建设单位许昌中原饭店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郭王太;监理单位为河南创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马军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二是以扩大劳务分包模式违法分包,劳务公司负责周转料具及大型设备的租赁;三是高度超过150米附着式提升脚手架未进行专家论证,无检测合格报告,同步升降控制,防坠落装置及附墙支座安装不符合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
案例二十一:南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南阳市摩根中央公园3﹟楼工程,项目经理李凌;建设单位南阳市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涛;监理单位为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徐恒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二是项目经理不到岗。
案例二十二:信阳市正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信阳市正和花园保障房7﹟楼工程,项目经理邱辉;建设单位信阳市浉河区房产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张视军;监理单位为信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孟宪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二是以班组承包形式或个人承包形式进行违法劳务分包作业;三是钢筋连接未做现场工艺焊接试验,电气配管入线盒未使用锁母,违反强制性标准;四是所有专项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均未经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无混凝土施工记录,商品混凝土未进行进场验收,隐检记录、检验批验收及材料报验资料施工、监理单位无人签字负责,所有签字处全为空白,违反强制性标准;五是监理单位未提供监理资料,违反强制性标准。六是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无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不规范,严重失稳。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无塔吊安装方案,无检测合格证明。
案例二十三:河南华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三门峡灵宝建业 森林半岛28#楼工程,项目经理成仁吉;建设单位建业住宅集团(灵宝)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筱剑;监理单位为河南元森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赵文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箍筋加工平直段长度不符合抗震要求;二是部分剪力墙主要受力部位及粱底有夹渣,违反强制性标准;三是部分墙根部截面变形;四是基础筏板混凝土标养试块留置数量不足,违反强制性标准;五是钢筋焊接无工艺试验报告,违反强制性标准;六是混凝土标准试块养护环境不符合标准要求;七是施工技术交底未按三级交底进行;八是施工单位项目机构部分人员非本单位人员;九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吴亚兵专业监理工程师证过期;十是施工升降机安装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安装单位就进行安装;十一是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和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标准要求。
案例二十四: 河南技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洛阳市天香苑1﹟楼工程,项目经理王海娟;建设单位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志良;监理单位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贾广征。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基础混凝土试块未评定;二是主体施工***15层,基础结构未验收;三是楼梯施工缝留置在端部剪力***大处;四是个别箍筋加工平直段长度不符合抗震要求,五是一层悬挑部分施工缝梁、板底模过早拆除;六是监理单位对材料、构件、设备投放使用前或安装前审查记录不规范。
案例二十五: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巩义市恒星·美景花园40﹟楼工程,项目经理宋小雷;建设单位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任跃松;监理单位为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吴晓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建设单位未按国家规定擅自发包桩基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二是箍筋加工平直段长度不符合抗震要求;三是填充墙个别砌块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无沉降观测记录、无混凝土施工记录、无填充墙砌体植筋检测报告,违反强制性标准;五是施工交底未按三级交底进行;六是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变更无变更手续;七是未按规定建立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资格证不齐全;八是监理单位未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案例二十六: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郑州市铁道·京广家园12﹟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经理郑建华;建设单位郑州铁路局旧城改造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令狐知博;监理单位为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郝剑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二次结构构造柱钢筋位移,搭接处理不符合要求;二是楼板施工缝留置在端部剪力***大处;三是填充墙个别砌块尺寸不符合要求;四是无混凝土施工记录,违反强制性标准;五是混凝土标养箱无检定证书;六是基础筏板防水施工未进行旁站监理;七是见证人员证书过期,未按规定配备安装监理工程师。
案例二十七:固始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固始县山水蓼都小区6﹟楼工程,项目经理吴伟;建设单位河南信房集团东方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许松;监理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邱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悬挑脚手架悬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局部失稳;二是未提供塔吊检测、备案、使用登记手续;三是部分临边、临口未防护;四是模板支架未验收手续;五是未提供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设备人员证件,无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六是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查、审批、签字。
案例二十八: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邓州市盛世苑经济适用房4﹟楼工程,项目经理汪威;建设单位河南联郡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勇;监理单位为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明栋。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模板支架未履行检查验收手续,模板支架构配件无检查验收记录;二是悬挑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局部失稳;三是未提供塔吊备案、使用登记手续,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四是未提供企业对项目的安全检查记录;五是监理单位监理资料缺项较多,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以上存在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上述施工单位在本市(县)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和处理意见逐级上报省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厅将陆续通报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