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配电及自动化仪
发布时间:2015-07-16 浏览:794次
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配电及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配电及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银基水务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配电及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2015-045WS
3、质量验收: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是:
Ⅰ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压配电工程
Ⅱ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低压配电工程
Ⅲ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Ⅰ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压配电工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提交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财务报告。投标人净资产(总资产减总负债)***少应为正数;
3、资质业绩要求:应具备四级或四级以上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产品需在2个以上2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成功运行并提供这些业绩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其中任意两种。同时还要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总的要求以及每种设备的特殊要求;
Ⅱ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低压配电工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对应的国家3C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财务状况:提交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财务报告。投标人净资产(总资产减总负债)***少应为正数;
4、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投标产品试验报告,产品需在2个2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成功运行并提供这些业绩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其中任意两种。同时还要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总的要求以及每种设备的特殊要求;
Ⅲ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3、财务状况:提交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财务报告。投标人净资产(总资产减总负债)***少应为正数;
4、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ISO9000—ISO9001或其他相同的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需在2个2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成功运行并提供这些业绩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其中任意两种。同时还要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总的要求以及每种设备的特殊要求;
注:投标人对以上标段仅能报名一个标段。
三、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四、资金来源:县级财政。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Ⅰ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压配电工程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业绩证明(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Ⅱ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低压配电工程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须携带有效的国家3C强制性认证证书。业绩证明(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Ⅲ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ISO9000—ISO9001或其他相同的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银基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05899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