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
发布时间:2017-01-23 浏览:668次
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就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招标编号:HNCA2017-YS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
2、建设地点:偃师市首阳山镇、山化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首阳山镇郭坟村土地平整,道路防护林,井房工程,150立方米蓄水池工程,2000立方米集水池,提灌站房等;
二标段:首阳山镇郭坟村田间次道,250m机井,设备安装(机井),上水管道安装,透水井,地埋管工程等;
三标段:山化镇石家庄村土地平整,田间主道、次道,井房,地埋管工程,配电装置等;
四标段:山化镇油店村土地平整,田间次道及山化镇寺沟村田间主道,道路排水渠等;
五标段:山化镇寺沟村土地平整,过路管涵50m机井,井房,地埋管工程,配电装置等;
六标段:一***五标段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6、工期要求:一***五标段均为270日历天;六标段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一***五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六标段:一***五标段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五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出具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23日***2017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4.2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一***五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一***五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六标段: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
备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1、报名时需提供一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与报名时一致,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经招标人同意。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3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标段,报名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13837922001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137735398
邮 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