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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
发布时间:2017-01-23   浏览:668次
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就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招标编号:HNCA2017-YS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偃师市2016年***批补充耕地储备
2、建设地点:偃师市首阳山镇、山化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一标段:首阳山镇郭坟村土地平整,道路防护林,井房工程,150立方米蓄水池工程,2000立方米集水池,提灌站房等;
二标段:首阳山镇郭坟村田间次道,250m机井,设备安装(机井),上水管道安装,透水井,地埋管工程等;
三标段:山化镇石家庄村土地平整,田间主道、次道,井房,地埋管工程,配电装置等;
四标段:山化镇油店村土地平整,田间次道及山化镇寺沟村田间主道,道路排水渠等;
五标段:山化镇寺沟村土地平整,过路管涵50m机井,井房,地埋管工程,配电装置等;
标段:一***五标段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6、工期要求:一***五标段均为270日历天;六标段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一***五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六标段:一***五标段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出具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
    4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123日***2017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30分***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4.2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五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一***五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标段: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     
备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1、报名时需提供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与报名时一致,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经招标人同意。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3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标段,报名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217日上午930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7217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13837922001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137735398
    邮  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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