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瀍河区公
发布时间:2018-12-14 浏览:389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瀍河区公共信息平台查询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瀍河区公共信息平台查询机采购项目,HNCA2018-ZB11-15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8]-08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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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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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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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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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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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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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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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 LB1000-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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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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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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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3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1、评审日期:2018年12月14日
2、评审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会议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岑少明、赵全河、李瑞涛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1、成交人名称:河南鸿祺科贸有限公司
2、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05座1712-1715号
八、成交金额:2238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3953210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3/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六、附:洛阳市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瀍河区公共信息平台查询机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