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庙子镇河南村生产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
发布时间:2016-09-07 浏览:832次
栾川县庙子镇河南村生产厂房建设工程,已由LCCG[2016]-09-541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 自筹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庙子镇河南村生产厂房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庙子镇河南村
3、项目编号:HNCA2016-LC008
4、投资规模:约125.89万元
5、工 期:120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0、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 年09月07日***2016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医药公司办公楼三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委托代理人携带现场报名。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09 月 2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栾川县文化路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6680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15037900789
邮 箱:luanchuanchengan@126.com
2016年 09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