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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文印装备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
发布时间:2018-08-02   浏览:429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文印装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谈判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文印装备设备采购项目

1.2谈判招标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8-73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谈判内容:多功能一体机、装订机一批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要求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内

2.6采购预算:30.8万元

三、谈判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谈判公告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公开发布。

四、谈判信息

4.1、谈判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9:30分

4.2、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4.3、谈判专家:康秋红、胡可钦、李传阳

五、谈判结果

人:河南轩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87000元(贰拾捌万柒仟元整)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博东路、东风路南蓝堡湾二期10号楼8层815号

联系人:贺卫东          电话:13700860607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0371-64375801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9596958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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