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8-04-13 浏览:410次
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NCA2018-ZB03-04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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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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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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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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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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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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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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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签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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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FQ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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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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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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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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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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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护照阅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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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R-20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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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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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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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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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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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采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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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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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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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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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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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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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港澳证阅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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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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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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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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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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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4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五、磋商小组名单:高明月、蒋萍、卜有康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单位名称:洛阳慧吉电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西工区中州中路605号院01幢1-2205
七、成交金额:
小写:198000元
大写:拾玖万捌仟元整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公告日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11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379-63134934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女士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1102
电 话:0379-60689512/3
邮 箱:chenganzb@163.com
十四、附: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出入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