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偃师市邙岭镇
关于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偃师市邙岭镇刘坡村道路改建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偃师市邙岭镇刘坡村道路改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邙岭镇刘坡村道路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HNCA2017-YS004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公采[2017]078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建设地点:偃师市北部邙山岭上;
3.2建设规模:该工程路线起点于县道009,止于与孟津交
界,全长1.5公里,路线沿线无大型矿山和大型企业,无大型车辆通过,不存在重交通情况。路线基本利用原有路基,原路基大部分路段属砂石路基,强度较好,路面结构采用18cm水泥混凝土 16cm石灰土,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
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4预算金额:631543.00元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6安全、文明工地目标:杜绝伤亡事故、市级文明工地;
3.8工期要求:25日历天;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9月5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7年09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王笑、宋雪洁、马洪波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单位:林州中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冯慧 证书编号:豫241171710729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199号琛凯花园小区
八、成交金额:竞标价:(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整
(小写)525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和《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9月13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45306
地址:偃师市北部邙山岭上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8137735398
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10室
十五、附: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偃师市邙岭镇刘坡村道路改建工程项目谈判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