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旗屯乡人民政
发布时间:2017-09-08 浏览:400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旗屯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旗屯乡27KW光伏分布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旗屯乡27KW光伏分布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CA2017-ZB08-09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发电主设备为27KW太阳能光伏组件,包括本项目设备的材料供货、分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并配合性能验收试验等所有工作。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保期:两年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 30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7年9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刘静、王晋耀、赵晓光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阳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夏路
七、成交金额:大写: 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7年9月8日(应是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旗屯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旗屯乡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93795620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10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四、附: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旗屯乡27KW光伏分布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9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