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中等专业学校认知行为干预实验室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巩义市***中等专业学校认知行为干预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谈判项目名称: 巩义市***中等专业学校认知行为干预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
1.2谈判招标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8-79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内容: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2.2 工 期:3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谈判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谈判公告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公开发布。
四、谈判信息
4.1、谈判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9:00分
4.2、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4.3、谈判专家: 蔡伟君、文九巴、张爱丽
五、谈判结果
中 标 人: 河南甫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399500.00元整)
工 期:30日历天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院省建设集团2号楼4楼
联系人:李志刚 电话:13838098002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9月20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56905018
地址:巩义市北山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9596958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