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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5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嵩县车村加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嵩县车村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嵩县车村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的委托,现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嵩县车村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1-093 3.项目地点:洛阳市嵩县车村 4.建设内容:拆除并新建站房、罐坑等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 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8.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完善的专业技术力量、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周边协调能力;     2.熟悉加油站建设的国家规范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通过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认证;     4.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以上(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以来类似油库或加油站建设工程等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 投标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需参加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安全处组织(或授权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7. 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HSE(健康、安全和环境)认证证书、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安全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分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91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 年11月4日

11/232015

嵩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西两块绿地绿

嵩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西两块绿地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嵩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西两块绿地绿化工程,已由嵩购通[2015]132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竞争性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西两块绿地绿化工程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 3、招标编号:G2015-095ZJ 4、投资规模:约9.6万元 5、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4、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外市企业需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洛施工投标登记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2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须附包含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保网站截图)、企业2012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中标公示的政府采购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外地企业的进洛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07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3776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23 日

11/032015

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1-095     3. 建设地点:偃师市商城植物园北园     4.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给排水、景观电气、绿化、园路、运动场地、休闲广场、管理房、公厕等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贰级资质(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或园林工程二级(含)及以上项目经理。 3.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份(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2单元302室)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领取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2单元302室)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图纸和清单),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偃师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谭先生           袁女士        联系电话:13603885066      13592053013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03790606 电子邮箱:chenganys@163.com                                                                2015年11月4日    

11/232015

嵩县伊河二桥改造工程(桥梁及照明部分)招

嵩县伊河二桥改造工程(桥梁及照明部分) 招标公告 嵩县伊河二桥改造工程(桥梁及照明部分),已由嵩购通[2015]133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伊河二桥改造工程(桥梁及照明部分)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 3、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桥面改造及增设人行道、路灯; 4、招标编号:G2015-093ZJ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社保证明(须附包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保网站截图)、企业2012年以来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中标公示的政府采购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3776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23 日

11/182015

偃师市伊洛路、商都南路、槐新北路路灯配电

偃师市伊洛路、商都南路、槐新北路路灯配电工程 (箱式变电站)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偃师市伊洛路、商都南路、槐新北路路灯配电工程(箱式变电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伊洛路、商都南路、槐新北路路灯配电工程(箱式变电站)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2-103 3、工程概况:伊洛路路灯,安装台区T接于商槐线东寺庄分支迎宾路(以西)01#杆、(以东)05# 01#杆;敷设YJV22-10-3*70高压电缆(以西)长40米、(以东)长30米,户内、户外电缆头制作安装各2组;杆上配电设备及装置安装远程用电管理终端各1台、令克各1组、隔离开关各1组、避雷器各1组;新建50KVA箱变台区各1个;接地体制作安装各2处;其中迎宾路以东新建15米电杆1基。 商都南路路灯,安装台区T接于槐纸线支13#杆;新建12米电杆2基,杆上配电设备及装置安装避雷器2组,敷设YJV22-3*70高压电缆长160米、户内电缆头NSY/70/120制作安装2套、户外电缆头WSY/70/120制作安装2套;新建100KVA箱变台区1个;接地体制作安装2处。 槐新北路路灯,敷设YJV22-3*70高压电缆长30米、户内电缆头NSY/70/120制作安装1套、户外电缆头WSY/70/120制作安装1套;新建50KVA箱变台区1个;接地体制作安装2处。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工程的采购、安装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终交付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4、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1单元302室) 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报名期间内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不含图纸),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39068666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03790606        13523609566 电子邮箱:chenganys@163.com                                                                          2015年11月18日       

11/232015

嵩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街道、公园补栽补植项

嵩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街道、公园补栽补植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嵩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街道、公园补栽补植项目,已由嵩购通[2015]145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竞争性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街道、公园补栽补植项目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 3、招标编号:G2015-094ZJ 4、投资规模:约31.8万元 5、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含)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4、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3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社保证明(须附包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保网站截图)、企业2012年以来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中标公示的政府采购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07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3776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23 日

11/032015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新安第三加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新安第三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新安第三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的委托,现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新安第三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1-089 3.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4. 建设内容:拆除并新建站房、罐坑等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 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8.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完善的专业技术力量、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周边协调能力;     2.熟悉加油站建设的国家规范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通过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认证;     4.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以上(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以来类似油库或加油站建设工程等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 投标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需参加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安全处组织(或授权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7. 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HSE(健康、安全和环境)认证证书、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安全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分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91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 年11月4日  

12/092015

国网河南嵩县供电公司2015年部分高压设

国网河南嵩县供电公司2015年部分高压设备维护、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国网河南嵩县供电公司就国网河南嵩县供电公司2015年部分高压设备维护、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国网河南嵩县供电公司2015年部分高压设备维护、维修工程 二、采购编号:HNCA2015-ZB12-125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要求为承装、修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承试肆级(含)及以上资质、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供应商须有2012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 5、供应商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报名人近两年内在电力系统采购中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 6、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七、获取谈判文件办法: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间:2015年 12 月 09 日起***2015年 12 月 1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九、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凌波大桥东北角)。 十、报名时必须携带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2012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两份(合同或用户证明)、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二、谈判时间:2015年 12 月 18 日下午14:30分。 十三、谈判地点:国网河南嵩县供电公司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网河南嵩县供电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83102130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9日  

12/092015

洛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洛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已由洛阳市财政局洛财豫[2015]127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2.2招标编号:HNCA2015-ZB12-118 2.3批复编号:洛财豫[2015]127号 2.4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5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8处秸秆收集点,包括收储棚、值班室、地面硬化等,购置购置捡拾机、打捆机、粉碎机、抓草机等设备。8处秸秆收集点分布情况:陈吴乡1个、小界乡1个、河底镇1个、马店镇1个、涧口乡1个、底张乡1个、城郊乡2个;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的采购内容; 2.7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四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陈吴乡坡头(福民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收储点)、涧口乡寺上(洛阳市春雨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收储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该标段总投资约140万元,其中陈吴乡坡头(福民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收储点)投资约80万元,涧口乡寺上(洛阳市春雨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收储点)投资约60万元。 第二标段:小界乡振兴(洛阳祥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收储点)、马店镇张村(洛宁县兢佳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马店收储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该标段总投资约180万元,其中小界乡振兴(洛阳祥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收储点)投资约90万元,马店镇张村(洛宁县兢佳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马店收储点)投资约90万元。 第三标段:河底镇茶房(洛宁县鑫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收储点)、底张乡磨头(洛宁县裕洋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储点)、城郊乡溪村(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城郊收储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该标段总投资约230万元,其中河底镇茶房(洛宁县鑫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收储点)投资约70万元,底张乡磨头(洛宁县裕洋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储点)投资约60万元,城郊乡溪村(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城郊收储点)投资约100万元。 第四标段: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心料场项目,该标段总投资约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 12 月 9 日*** 2015 年 12 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409室进行投标报名(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4.3招标文件的领取:报名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报名注意事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查验,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4.6投标人可就本工程上述四个标段任意进行投标报名,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31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8233 地    址:洛宁县兴宁路中段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13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高新国家创业服务中心810室 邮    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2月9日

09/152015

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

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高新政采[2015]-031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招标内容: 采购电梯两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在洛阳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格证书; 4.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所投品牌的生厂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5. 同一品牌不得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不被接受; 6.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在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代理商须提供生厂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洛阳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联 系 人:尚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13   2015年9月15日

09/012015

辉县市吴村镇王范村内部分道路复修硬化项目

辉县市吴村镇王范村内部分道路复修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辉县市吴村镇王范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辉县市吴村镇王范村内部分道路复修硬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HSZ(2015)078号 二、项目名称:辉县市吴村镇王范村内部分道路复修硬化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规模: 总面积19916平方米; 4、建设地点:辉县市吴村镇王范村 5、工期要求:50日历天。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以上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9月 1 日*** 2015年 9月8 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 1、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   (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辉县市财政局西院四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 9 月 22日上午 9:00 时整(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辉县市财政局西院四楼西农村集体“三资”项目开标室 招   标   人:辉县市吴村镇王范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9373252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37306159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09/242015

洛阳市老城区机场路绿化带道牙更新工程项目

 洛阳市老城区机场路绿化带道牙更新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工程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交通局的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机场路绿化带道牙更新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机场路绿化带道牙更新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洛老政府采购代2015-25号 3、工    期:45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招标内容:全长1.5公里,快车道宽度18米不变,机非绿化隔离带宽度由原1.5米加宽为2米,并对现有道牙更换。(详细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高新区延光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10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投标企业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09:30 2、投标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延光路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老城区交通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8385856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383885933 电子邮件:hnchengan@163.com                            2015年9月24日                      

12...294295296297298...302303 共3632条 303页,到第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