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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2015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辛店镇***中心小学综合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辛店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辛店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辛店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2.2招标编号:HNCA2015-ZB12-126; 2.3项目地点:洛阳高新区辛店镇辛店村;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    期:1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以及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1182.17㎡;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5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6投标人为外地施工企业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外地建筑企业进洛施工投标备案登记证》原件; 3.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及开标时,被授权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的本公司交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凭证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社保证明凭证以网页版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标文件文本费每套人民币 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的本公司交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凭证(社保证明凭证以网页版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27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日期:2015 年12月29日  

12/212015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小型扬雪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的委托,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小型扬雪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小型扬雪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2-13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交货地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6.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二、招标内容 小型扬雪机采购3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质量; 4. 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同一品牌制造商不能与经销商同时参加;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5.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6.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 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包含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少为叁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山河路电子城48号。 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 (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包含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少为叁份;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4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捌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6734 1002 0000 0032 99 开户银行代码:3134 9300 009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17:00分。(在截止日期前以转账形式缴纳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转出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及现金,转账备注请写明项目名称。)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8-38269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山河路电子城48号 联 系 人:郝彤 联系电话:0398-2282597 2015年12月21日

01/062016

延津县胙城乡敬老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胙城乡敬老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延津县胙城乡敬老院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胙城乡民政所: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胙城乡敬老院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02号 2.3项目编号:HNCA2016-X021  2.4招标内容:地上一层,高度4.77米,建筑面积339.61m2,砖混结构。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延津县胙城乡境内 2.7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承诺书) 3.7具有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 1月6日—2016年1 月  12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胙城乡民政所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37819220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18236195045 8、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12/302015

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

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因故现将原公告变更如下: 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已由嵩发改[2014]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四期开发区 3、招标编号:HNCA2015-ZB12-139 4、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工    期:900日历天 8、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一标段:本项目设计图纸内所有的施工工程;              二标段:本项目的监理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以来的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5、委托人和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12月30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日***201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和翠微路交叉口)8楼810室。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3000元/套(中标者不退)。  (3)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法定委托人社保证明、2012年以来的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任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及法定委托人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7楼7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mehtachemical.com)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949203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 0379-60689512/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12月30日    

01/052016

淇滨区2014年度林业生态建设重点项目补

淇滨区2014年度林业生态建设重点项目补助资金苗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淇滨区2014年度林业生态建设重点项目补助资金 苗木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HNCA2015-ZB12-140 批复 编 号: 淇滨林[2015]51号 采购预算:138万元 计划完工期:30 日历天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资金 保证金:贰万元整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林业局 联系人:潘女士1583928042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0392-6612568; 邮  箱:hbca189@126.com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邓先生 0392-3386210 采购内容概况: 1、 采购内容: 经济林主要为苹果、梨树、杏树、山楂、葡萄等;防护林树种主要有雪松、碧桃、樱花、淡竹等。(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质量要求:优质壮苗,无病虫害,非假植苗,供货时须提供苗木检疫证明和苗木清单(详细规格与技术标准相一致)。甲方有权派人到苗圃验收,督查起苗,并及时将苗木运到指定地点。 3、分包情况:不分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苗(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子)经营许可证》。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 1 月 26  日 9:00 时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招标文件的购买: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在现场收取,否则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关于响应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1、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投标人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12/292015

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

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已由嵩发改[2014]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兴园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四期开发区 3、招标编号:HNCA2015-ZB12-139 4、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工    期:900日历天 8、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以来的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施     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12月29日***201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和翠微路交叉口)8楼810室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30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法定委托人社保证明、2012年以来的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7楼7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mehtachemical.com)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949203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 0379-60689512/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12月29日

01/052016

获嘉县徐营镇初级中学教辅楼建设工程项目招

获嘉县徐营镇初级中学教辅楼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获嘉县徐营镇初级中学教辅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获财招标采购[2015]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获嘉县徐营镇初级中学,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获嘉县徐营镇初级中学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获嘉县徐营镇初级中学教辅楼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获财招标采购[2015]205号     项目编号:HNCA2016-X020 2.3建设地点:获嘉县徐营镇。 2.4 工程规模:教学楼建筑面积1687.71平方米。(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必需在网上能查询到)。并且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3.9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5日***2016年1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地址:辉县市太行大道与共和路十字向北100米路东      联系电话:15637306159 )。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且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必需在网上能查询到)。并且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5.4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获嘉县徐营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949640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637306159    获嘉县徐营镇初级中学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01/262016

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亮化工程项目招标

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亮化工程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亮化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09号 2.3项目编号:HNCA2016-X022  2.4招标内容:沿街道路亮化工程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2.7工期: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单位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承诺书)    3.6具有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 1月26日—2016年2月 1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指挥部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139373846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637306159 8、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11/022015

闫庄镇大朱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闫庄镇大朱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闫庄镇大朱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采购项目,已由嵩购通[2015]126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自筹。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闫庄镇大朱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嵩县闫庄镇 3、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室外道路、雨水、污水及挡土墙工程; 4、招标编号:G2015-073ZF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 11 月 02 日***2015年 11 月 06 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标段(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社保证明(须附包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保网站截图)、企业2012年以来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04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候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970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02 日

11/162015

嵩县库区乡桥北村美丽乡村工程招标公告

嵩县库区乡桥北村美丽乡村工程招标公告 嵩县库区乡桥北村美丽乡村工程,已由嵩购通[2015]117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库区乡桥北村美丽乡村工程 2、项目地点:嵩县库区乡桥北村 3、招标编号:G2015-075ZF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6 日***2015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投标企业2012年以来5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525430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16 日

11/252015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10KV4#、5#中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10KV4#、5#中心开闭所及附属工程施工图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10KV4#、5#中心开闭所及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科技大学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10KV4#、5#中心开闭所及附属工程施工图 设计项目 2. 招标编号:HNCA2015-ZB12- 115     3.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     4. 建设规模:10KV4#、5#中心开闭所及附属工程        5. 资金来源:自筹 6.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供电部门审批。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职称。 3. 投标单位必须是经过洛阳市电业局认可的设计单位。     4.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科技大学网》、《河南OB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科技大学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379- 65626882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尚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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