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招标代理

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代理
06/192017

嵩县田湖镇中心镇区街道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招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田湖镇中心镇区街道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乡镇自筹,招标人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嵩购通【2017】045号计划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嵩县田湖镇中心镇区街道建筑立面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G2017- 078ZF    项目编号:HNCA2017-SX022 3、项目概况:主要对原有建筑沿街外立面提升改造,一层外门全部更换为中式格栅全玻门,一层其它外门根据实际情况及图纸要求更换或统一油漆颜色,所有沿街外窗增加中式格栅花窗和窗套,并在一层顶和屋顶加设中式坡檐,所有沿街立面更换为外墙涂料及面砖墙裙;不涉及建筑其它原有部分。   4、建设地点:嵩县田湖镇。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乡镇自筹。 6、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7、预算金额:约1317.7万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 投标人***低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均须在报名单位注册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4、须提供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两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6、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不予接受。 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2017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技术职称证、 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有效的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企业类似业绩两份、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声明函(格式自拟,须如实反映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活页装订); 注:上述报名资料投标人应对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依据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报名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07 月 20 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田湖镇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510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7年 06月 19 日

06/142017

卢氏县木桐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木桐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木桐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木桐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NCA2017-LS010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路面硬化1895米、挡墙485立方米、河口养鱼池400平方米、三关养鱼池300平方米、索伊河护岸261米、河口吊桥30米、村道路路基整理34010米等其他项目 。 2.4建设地点:卢氏县木桐乡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2016年12月***2017年5月期间连续6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 2017  年 6 月 20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2、 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6、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在建工程(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2.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6年12月***2017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 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万伍仟元 整( ¥ 25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6 日10时 0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标交易中心》、《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木桐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书方 电    话:139398778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月军 电    话:0398-21521599   13273089800 电子信箱:3069433514@qq.com      

06/142017

洛阳市洛龙区龙康小区练庄社区东区景观绿化

洛阳市洛龙区龙康小区练庄社区东区景观绿化工程 变更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龙康小区练庄社区东区景观绿化工程 2. 招标编号:HNCA2017-ZB05-055    采购编号:洛龙采集【2017】038号   二、变更信息:     1.原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现变更为:2017年6月 12 日***2017年6月 19 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2.其他内容不变 3.变更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210314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延光路10号国家高新国家创业服务中心809室             邮    箱:chenganzb@163.com   2017年06月14日

06/202017

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房屋屋顶搭建彩钢棚项目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全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房屋屋顶搭建彩钢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7年6月1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房屋屋顶搭建彩钢棚项目 二、招标编号:HSZ(2017)025号 三、项目编号:HNCA2017-C019 四、变更内容: 1、原公告“招标人: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房屋屋顶搭建彩钢棚项目”现变更为“招标人: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全村村民委员会” 2、投标人须知“1.1.2招标人名称: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房屋屋顶搭建彩钢棚项目”现变更为“1.1.2招标人名称: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全村村民委员会” 3、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现变更为“3.4.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4、原公告“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7月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其他内容不变 五、招标人:辉县市常村镇胡坡村全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9930802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3-6616388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06/142017

2017-2018年度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

2017-2018年度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垃圾清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7-2018年度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垃圾清运项目 2.2 项目编号:HNCA2017-ZB05-056 2.3 项目地点: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基本要求 2.6 服务期限:一年 2.7 竞争性磋商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辛店镇镇域内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清理清运、村域内道路清扫清理及垃圾清运等(含部分保洁工具)。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东区、西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东区包括:后营村、白营村、徐家营村、辛店村、三元村、吕沟村、张沟村、姚沟村、老井村、莲池沟村、史家沟村等11个行政村;二标段西区包括:龙池沟村、寺沟村、昌沟村、董窑村、柳行村、延秋村、马赵营村、大营村、太后庄村、于家营村、西沙坡村等11个行政村。符合本次招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对以上二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3.3 供应商须出示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 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供应商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4.2 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3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如下: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下午15 时00分,地点为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米先生 联系电话:15838838498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宁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邮    箱:chenganzb@163.com                                                    2017年 6月14日 

06/152017

卢氏县潘河乡上川村文化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

卢氏县潘河乡上川村文化广场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潘河乡上川村文化广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上川村文化广场项目 2、项目编号:HNCA2017-LS014 3、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上川村 4、项目概况:广场硬化面积为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总面积90.69平方米, 舞台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 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开标当天及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16 日-2017年 6 月 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 300元 ,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提供四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用于卢氏县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料使用。 五、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注: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武靖 电 话:13513887270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月军 电 话:0398-21521599 13273089800 电子信箱:3069433514@qq.com 地 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  

06/152017

卢氏县潘河乡山岔村文化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

卢氏县潘河乡山岔村文化广场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潘河乡山岔村文化广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山岔村文化广场项目 2、项目编号:HNCA2017-LS012 3、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山岔村 4、项目概况:广场硬化面积为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总面积90.99平方米,舞台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 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开标当天及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16 日-2017年 6 月 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 300元 ,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提供四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用于卢氏县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料使用。 五、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注: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6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武靖     电 话:13513887270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月军     电 话:0398-21521599 13273089800     电子信箱:3069433514@qq.com     地 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  

06/152017

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文化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

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文化广场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文化广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文化广场项目 2、项目编号:HNCA2017-LS013 3、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 4、项目概况:广场硬化面积为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总面积90.00平方米,舞台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 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开标当天及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16 日-2017年 6 月 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 300元 ,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提供四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用于卢氏县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料使用。     五、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注: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6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武靖 电 话:13513887270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月军 电 话:0398-21521599 13273089800 电子信箱:3069433514@qq.com 地 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  

06/192017

卢氏县桑蚕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

    河南诚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惠农桑蚕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就卢氏县桑蚕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桑蚕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CA2017-LS01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标段:213500.00元;第二标段:770000.00元;第三标段:448000.00元; 2、采购内容:***标段:围墙(含金属围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仪器设备(灌溉设备、温控设备、检验设备、其他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引种补助(苗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1年;       6、交 货 期:签定合同后 30日历天内;       7、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到指定地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产品的内容; 4.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的提交及领取:    5.1、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0日***2017年6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30分;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叁仟元整(¥3000.00元) 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三标段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帐户转出)并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财务股更换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的***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 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上同时发布。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惠农桑蚕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 杜高峰     电    话:1325398826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月军 电 话:0398-2151599    13273089800 电子邮箱:3069433514@qq.com

06/232017

2017年国网县公司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017年国网县公司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BDL/2017-6-21-F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的委托,就2017年国网县公司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现将本次竞争性谈判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国网县公司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编号:HBDL/2017-6-21-F 2.2 项目编号:HNCA2017-HB028;   2.3 项目内容:采购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及服务; 2.4 资金来源:省公司拨付;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标包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限价 (万元) 项目部门 1标段 2017年国网浚县供电公司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省公司拨付 26 科信部 2标段 2017年国网淇县供电公司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6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技术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提供本地化7*24小时服务能力,当发生服务请求后,即时处理即时响应;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6月23日起***2017年6月27日(每日上午0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卫河路交叉口西黎阳商贸城内B01座。 4.2报名时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3谈判文件工本费:一标段300元/套,二标段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见谈判文件   5.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同谈判地点):见谈判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97598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卫河路交叉口西黎阳商贸城内B01座 联 系 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392-6612568         2017年6月23日  

06/052017

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火调器材采购项目询价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火调器材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火调器材采购询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7】第97号总第2844号 三公资采【2017】77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消防支队火调器材9套(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包括货物的采购、验收、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资金:198000.00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合格 5、交货期:双方在签定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6、质保期:一年。 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 (3)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声明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6日***2017年 6 月 12日 18 时00 分整。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smxgzjy.org)“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3.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smxgzjy.org/bwstb/23330.jhtml 3、报名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中登记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登记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谈判供应商承担责任。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操作手册》。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53.jhtml 4、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文件出售时间: 2017 年 6 月6 日***2017年 6 月12日 18 时00 分整。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询价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已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001504710050207795-0007 开户银行:建行经贸区支行 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外地) (5)潜在询价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须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询价文件费到指定账户。支付账户必须是已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标书费成功绑定***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4.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谈判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谈判供应商尽早进行标书费绑定工作。 六、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数额:叁仟元整 (¥3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 6月13日18时00分整。 3、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04710050207795-0003 开户银行: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 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外地) 4、递交形式: (1)询价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必须通过询价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询价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三公资采[2017]77号。 (3)询价供应商缴纳询价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公共资源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所谈判项目。具体操作请查看一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5.jhtml 七、其他 1、询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购买询价文件、缴纳询价保证金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询价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询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询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询价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询价时间和询价地点: 1、询价时间:2017年6月19日09时00分; 2、询价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十、联系方式: 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2608915 采购人: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电话):张先生(1589026620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山河路交叉口电子城48号 联系人(电话):郝彤(13569619103) 电子邮箱:1873150793@qq.com  

06/012017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餐厅项目竞争性谈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餐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餐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餐厅项目;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3、招标编号:【G2017】-053JY; 4、项目编号:HNCA2017-SX021; 5、投资规模:约22.2万元; 6、工    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 年 06 月 01日***2017年 06 月 05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D区受理大厅;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并携带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的连续社保证明、2017年1月1日以来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2014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06 月 09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663150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7年06月01日

12...257258259260261...302303 共3632条 303页,到第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