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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2017

孟津县交通基础设施一期工程PPP项目 评

 孟津县交通基础设施一期工程PPP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孟津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孟津县交通基础设施一期工程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孟津县交通基础设施一期工程PPP项目 招标编号:HNCA2017-ZB09-09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主要包含三项工程,其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洛吉快速通道洛孟交界***孟津县城段改扩建工程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排水、照明、养护等工程。路线全长10.07公里,全线路基宽度61.5米,推荐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加宽改建后断面具体划分为:2x3m人行道 2x12m辅道 2x3m分隔带 2x1m路缘带 4x3.75m行车道 2x3.5m小客车专用道道 2x0.5m路缘带 0.5m中央分隔带。 (2)洛阳市环城高速公路孟津城区站改建工程 孟津城区站改造内容主要为匝道加宽、增加服务性停车区、应急停车位和景观提升等,收费站车道数量不变。新增占地面积约38.5 亩(不含收费服务设施),土方数量为166.83 千立方米(计价方),沥青路面数量为25.67 千平方米(不含收费广场路面数量),收费广场混凝土路面数量为2.99 千平方米。同时设照明、绿化设施。 (3)孟津县孟宁线(王良—宁咀)段道路改建工程 拟建项目路线全长6.0公里。路基土石方约408.98(挖 填)km3;沥青混凝土路面49km2;防排圬工9.91km3;涵洞6道;平交9处。 2、合作期: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公告日期: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8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杨晓峰、赵赞扬、王勇强、刘雨、高彩虹、刘贞安、何奇峰 。 五、中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建安工程费报价:建安费基数的97.50%; 折现率报价:6.30%; 合理利润率报价:2.90%。 牵头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东路88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安工程费报价:建安费基数的100.00%; 折现率报价:6.50%; 合理利润率报价:3.90%。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安工程费报价:建安费基数的99.70%; 折现率报价:6.30%; 合理利润率报价:4.90%。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移动公司办公楼西200米)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孟津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孟津县河清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东40米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838807123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8楼809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10/252017

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建设局洛阳市瀍河区四

 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建设局洛阳市瀍河区四通路街头游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建设局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区四通路街头游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区四通路街头游园项目 项目编号:HNCA2017-ZB10-11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7】35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市瀍河区街头游园四通路游园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瀍河区四通路与铁路桥交叉口,面积共计4452㎡,其中硬化面积2038.2㎡,绿化面积2314㎡,建筑面积99.8㎡。主要包含铺装、花架、方亭、景墙、绿化、给水等。 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3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17年10月25日上午9时00分 评审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陈予峰、韩德伟、李红波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德冠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7号院内 八、成交金额: 大写:玖拾柒万壹仟元整   小写:971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政府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10月25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3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0379606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1102 电    话:0379-60689512 邮    箱:chenganzb@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建设局洛阳市瀍河区四通路街头游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10/302017

关于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的洛龙区科技园

 关于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的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王屯村2017年扶贫开发排污渠修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王屯村2017年扶贫开发排污渠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王屯村2017年扶贫开发排污渠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HNCA2017-ZB10-11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7】134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    期:30日历天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 10月16 日 五、磋商会议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7年10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刘晋武、孙笑鹏、梁学林、陈予峰、孙建科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阳市丰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丰李镇政府院内  八、成交金额:大写:壹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 ,小写:1845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10月30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3838869215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09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五、附: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王屯村2017年扶贫开发排污渠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0 月 30 日

10/232017

关于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综

 关于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外墙粉刷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外墙粉刷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外墙粉刷工程 项目编号:HNCA2017-ZB10-1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8日(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7年10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陈永玲、姚信、王根林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德风华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夏门街32号2幢1003 七、成交金额: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壹佰叁拾捌元整;小写:275138.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九、公告日:2017年10月23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洛阳市道北五路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2305290转8006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10室 联系人:宁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四、附:关于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外墙粉刷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0 月 23 日

10/122017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关于栾川县庙子镇高崖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关于栾川县庙子镇高崖头幼儿园工程 中标公示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栾川县庙子镇高崖头幼儿园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栾川县庙子镇高崖头幼儿园工程 招标编号:栾招投标办[2017]15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01㎡,合7.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916.48㎡,主要建设内容为幼儿活动及住宿用房、室外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硬化、绿化及其它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栾川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7年9月18日*** 2017年9月22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7年 10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栾川县住建局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评委组成:李新超、原鹏鸽、胡金阁、常怀鸽、张长霞 五、中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河南山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肆佰柒拾肆万叁仟贰佰柒拾玖元捌角伍分               小写:4743279.85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长春南路 项目经理:贺红伟   注册编号:豫24110112007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鸾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肆佰柒拾伍万玖仟捌佰伍拾元肆角叁分            小写:4759850.43元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红旗经济技术开发区展示中心     项目经理:荆坡坡   注册编号:豫241151686733 第三中标候选人: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肆佰柒拾陆万叁仟壹佰贰拾贰元贰角柒分            小写:4763122.27元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胜利西路215号 项目经理:孔维建   注册编号:豫141131518271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庙子镇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831305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城幸福西路(橡树公馆小区大门西30米)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393728515 附: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庙子镇高崖头幼儿园工程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中标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各投标人、招标人、监督单位和评委表示诚挚感谢!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09/292017

卢氏县双槐树乡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设计项

 卢氏县双槐树乡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设计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双槐树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卢氏县双槐树乡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卢氏县双槐树乡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卢采购公[2017]第379号 三公资建【2017】186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9月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公开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9月27日 评标地点: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二室 四、废标原因 一标段 废标理由:因投标文件上传不足三家,项目予以废标; 二标段 废标理由:因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项目予以废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卢氏县双槐树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7388876 招 标 人:卢氏县双槐树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牛圣哲 电 话:13569611099 地 址:卢氏县双槐树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月军 联系电话:0398-2151599 13273089800 邮 箱:3069433514@qq.com 地 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10/132017

卢氏县瓦窑沟乡里曼坪村、上河村垃圾箱采购

卢氏县瓦窑沟乡里曼坪村、上河村垃圾箱采购项目 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卢氏县瓦窑沟乡里曼坪村、上河村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询价会议,现就本次询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瓦窑沟乡里曼坪村、上河村垃圾箱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CA2017-LS027 三、招标单位: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四、询价信息:     询价时间:2017年10月13日9时00分整    询价地点: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 询价小组名单:赵春花、高淑娥、郝荣芳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卢氏县银和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价:大写: 壹拾贰万玖仟柒佰壹拾肆元整    小写:129714.00元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7天内     项目负责人:王香丽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地    址:卢氏县瓦窑沟乡瓦窑沟街    联 系 人:王向东                                                   电    话:135138873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 联 系 人:祁月军    电    话:13273089800   0398-2152199 电子信箱:3069433514@qq.com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向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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