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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测预
发布时间:2018-08-01   浏览:581次
汝州市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汝财谈判采购-H-2018-254   
 
一、谈判条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就汝州市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汝州市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安装;
2、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H-2018-254
3、采购内容:汝州市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详见谈判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33.06万元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 须提供2017年以来承担过2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项目验收单为准);
3.4供应商须是投标主要产品(高清监控探头)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生产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售后承诺书原件);
3.5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报名时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以上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以劳动合同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五、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 81日***2018年8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汝州市东环路东花坛向北100米路东东大委会三楼报名。
5.2 资料要求: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以上报名资料按顺序一次提供齐全,查验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3 谈判文件的领取:谈判文件300元/份,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领取时间和地址:同报名时间和地址
5.4 响应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汝州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汝州市仓巷街11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51375352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创业服务中心708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5038828321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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