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浚县供电公司生产性车辆租赁项目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558次
2018年浚县供电公司生产性车辆租赁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HBDL/2018-3-20-C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18年浚县供电公司生产性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HBDL/2018-3-20-C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成本资金,招标人为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BDL/2018-3-20-C
项目编号:HNCA2018-HB013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及服务
资金来源:公司成本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共1个标段: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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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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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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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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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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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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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浚县供电公司生产性车辆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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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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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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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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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业绩一份;
(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 4月20日起***2018年4月24日(每日上午0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获取地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卫河路交叉口西黎阳商贸城内B01座。
报名时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业绩一份;
(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谈判文件工本费:一标段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7日8时30分
递交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海河路交叉口田山电器院内北楼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97598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卫河路交叉口西黎阳商贸城内B01座
联 系 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392-6612568
2018年 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