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致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7557次

  参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工程监理行业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监管,严厉打击工程监理和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7月12日***2021年9月30日),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一、工程监理行业

  1.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依法通过招标或委托监理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和监理投标承诺书对监理单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不按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切实将应赋予监理企业的权力委托给监理企业。

  2.进洛外地监理企业无固定的办公场所、不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

  3.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监理企业不按合同要求配备人员。

  4.监理企业转让或出借监理资质证书、转让监理业务、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接监理项目等行为。

  5.监理人员存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向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队伍、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监理人员接受施工单位贿赂或者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

  1.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以其他企业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2.为未招先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明招暗定、虚假招标。

  3.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排斥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4.不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开、评标活动,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5.评标专家不公正评审,操纵左右评标结果,超额索要评审费,买标卖标等行为。

  6.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操纵评标结果;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

  7.招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向中标人超额索要费用。

  8.拒收异议函或者不依法答复异议。

  9.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10.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或者职务便利违法插手招标投标活动。

  如果发现以上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请依法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举报时请提供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可供查证的线索或必要的证明材料。我们将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而努力!

工程监理行业举报电话:0379-63601281

举报邮箱:jwjianguanke sina.com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举报电话:0379-63937963/63305203

举报邮箱:lyzbbjdgl 163.com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2日

RELEVANT

相关推荐